面对非法“代理退保”如何理性维权?

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南)

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专门办理所谓“代理退保”业务,实际上是以“维权”之名骗取消费者资金,有些甚至已形成“代理退保”隐蔽“黑色产业链”,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19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警惕非法“代理退保”套路。

非法“代理退保”存在三大风险。一是资金受骗受损。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产品以赚取佣金,同时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二是丧失保险保障。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被挑唆、怂恿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丧失原有的风险保障。三是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被不法分子要求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部分“代理退保”团伙甚至擅自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办理小额贷款、申请信用卡等,恶意透支消费者个人信用。

广大消费者要了解保险相关知识,理性购买、谨慎退保。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消费者应当在掌握保险常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或服务。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退保损失等重要产品信息。

认清资质,正规渠道办理保险业务。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机构,才能经营保险业务。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办理保险业务时,应选择正规持牌保险公司、正规销售渠道和正规从业人员。市场上,一些机构虽然冠有“XX保险经纪”“XX保险代理”等名号,但实际并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不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格。

理性维权,拒绝非法“代理退保”行为。消费者要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购买保险产品或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主张民事权益。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可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民事纠纷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谨慎办理退保,远离非法“代理退保”,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虚假承诺诱导,不要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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