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理财”引发的合同诈骗案

通讯员 赵琳

2021年9月中旬,德州的林先生步履匆忙来到宁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察同志,请你们一定帮帮我,我这一百多万的货款要不回来,公司就要倒闭了啊……”

原来,林先生经营一家农产品公司,2021年7月下旬,宁津县从事农产品买卖的李某找到林先生,称要给养鸡场供货,购买十车农产品,货款金额共计110余万元。李某表示养鸡场给自己结算货款后再付款给林先生,因之前与李某时常有业务往来,李某并未拖欠过货款,林先生同意李某延期结算货款。

不曾想,8月初,林先生与李某联系催要货款时,李某始终以未回款为由进行推脱。这可是100多万元的货款,货款一直不到账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心知不妙的林先生立即报警求助。

一百余万元的大额货款迟迟不到账,看着焦急不已的林先生,经侦大队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经调取监控,民警确定了运输货物的货车,并联系到了货车司机,货车司机表示按照李某指令,在林先生公司处装货后,将货品分别运送到两家公司。经查,李某曾与该两家公司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达成玉米买卖合同,货到时,该两家公司已与李某结清货款。

林先生报警求助后几日内,又陆续有6人前来报案,都称李某在自己处购买大量农产品,但一直未支付货款。

经警方统计,自2021年5月底起,李某从7名报案人处购买大量农产品,均有全部或部分货款未支付,合计欠款1200余万元。

近年来,宁津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意为目标”,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用真功夫切实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实际问题。欠款数额巨大,报案人数较多,针对该情况,宁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将几起案件合并立案侦查。

经查,李某从上述几名报案人处“买”得货物后,均以稍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购买李某货物的几家买方公司均向警方出具转账记录,证实已在收到粮食时与李某结清货款。也就是说,现在李某手中握有一千余万元的货款。然而,李某对7名报案人的说辞却是货款还未到账,他没有钱。

一千余万元,巨大的货款金额,警方不禁思索,这一千多万元,到哪儿去了?

经走访,警方得知,李某从其父亲那一辈就从事农产品买卖的生意,李某初中辍学后,也跟随父亲做生意。李某头脑活络,买卖越做越大,7名报警人均与李某有多年生意往来,都表示李某做生意的口碑信用尚可,这才赊给李某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货品。

经查,李某虽做生意多年,但仍居住在宁津县大曹镇老家的房子里,名下并无房产,仅有一辆代步车。

手握千万货款,生活消费水平也与过往无异。

他为何收到了货款却不支付给报案人,还频频哭诉自己没钱……

许多疑问似乎只有李某本人才能说清。

2021年10月14日,经前期侦查,专案组实施抓捕行动,将李某抓获。

经讯问,李某对其自2021年5月以来连续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在林先生等7人处诈骗的价值1200余万元的农产品均被其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所得一千余万元货款均投入某期货平台,因投资不善,现已全部赔光。

李某供述,他自2019年开始“玩”期货,在期货平台进行交易,因文化水平有限,不擅长投资,截至2021年5月,已在期货平台赔了800余万元,其中大部分钱系应支付给别人的货款。因欠款数额过大,无力偿还货款,李某开始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市场价赊账买入货物,以略低于市场价格卖出,拿到货款后继续投入期货市场企图“回本”。

“你知道你这种合同诈骗行为是犯罪吗?”

“当时不知道是犯罪,我就是想‘周转’点钱投进去赚一笔回本,再把欠人家的钱都还上,谁知道越赔越多。”面对警方的指控,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周转”的行为已严重触犯了法律。

随着赔的钱越来越多,李某的投资逐渐失去理智,原本还在他所熟悉的粮食、种子等领域进行投资,自2021年5月以来,李某开始疯狂地在期货市场购入石油、煤炭等试图快速大赚一笔。不曾想,由于对该领域的期货交易知之甚少,投入的资金一笔笔赔光,“窟窿”越滚越大,前前后后在期货市场赔了1600余万元,他再无可能偿还。

“我吃了没文化的亏,看着别人玩期货挣钱了,我觉得来钱容易,谁知道自己啥也不懂,还把路走歪了,犯了法,对不起父母孩子……”在听到自己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候,李某情绪失控,在拘留所流下悔恨的泪水。

现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进行起诉。

在此,宁津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缺乏投资理财技能的广大群众,对各种理财产品要谨慎识别,理性投资,规避风险,慎对诱惑。投资时,要理智分析该投资的可行性,切勿贪图高额回报的诱惑盲目投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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