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小知识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施行,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保障范围有哪些?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险存款包括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需要注意的是,理财、基金等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3.保障程度有多高?

存款保险对居民的存款安全提供充分保障。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机构的存款本息合计金额在50万元以内,存款保险实行全额偿付。实践中,存款保险通常是通过市场化手段促成“好银行”接盘“坏银行”,存款人的存款、贷款以及其他业务都不会受影响。

4.保障资金来源是什么?

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存款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5.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6.如何判断某家金融机构是否有存款保险保障?

一是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网站上会定期公布名单。二是可以看这家银行的网点有没有存款保险标识,有的话就说明这家银行的存款受到保障。

7.偿付限额以上的存款是不是就没有安全保障了?

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按照《条例》的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多数情况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对出现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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