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伪造货币罪?如何处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是指故意仿造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形状、色彩、面额、防伪技术等特征,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具有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如何处罚?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什么是洗钱罪?如何处罚?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罪:(1)提供资金账户;(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3)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犯洗钱罪,没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该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